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

时间:2024-03-25浏览:10设置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相关单位:

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月15日,中共河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条例》落实落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织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议题,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2.组织、宣传、统战、纪检、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部门会议重要议题,进一步明晰自身职责,严格落实《条例》的新部署新要求。

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要求,统一为巡察工作人才库成员配发《条例》单行本及相关材料。

4.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适当方式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校内巡察监督重点。

5.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报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科学校区办公楼4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unchaban@zzuli.edu.cn。联系人:罗鑫,电话:0371-86608066。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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