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1.全面负责学校巡察工作。
2.负责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
3.负责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巡察工作方案;
4.向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5.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上下联动开展校内巡察。
6.负责巡察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等。
7.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巡察工作,形成巡察监督工作合力。
8.会同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培训、使用、监督和管理;
9.负责巡察工作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10.落实省委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会同党委组织部、校纪委组织实施校内以案促改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